贫富混居就是穷人富人住一起?

导语 日前,兰州市出台政策,决定将市政府主导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行“贫富混居”。笔者一向坚决反对建设“贫民区”,认为应该打破现实的无形的贫富分割居住的“界限”,实现贫富混居。

  贫富混居就是穷人富人住一起,在商品房里安插廉租房?这显然很不合理,难怪会引起各方争议,富人不买账,穷人也不领情。倒也不是说穷人和富人就不能住一个小区、一栋楼上,只是因为消费能力的不同,生活需求的层次也自不同,怎么能生生捆绑在一起?穷人看到富人邻居“比自己多太多”会更产生不公平的被剥夺感,贫富之家的摩擦会更大,心灵割裂会更远。

  笔者一向坚决反对建设“贫民区”,认为应该打破现实的无形的贫富分割居住的“界限”,实现贫富混居。但贫富混居却并不等于“贫富共住一个小区”,这是一个必须要厘清的概念。

  切入现实,城市中越是繁华的地带,房价和各种生存资料价格就越是高昂,只有富人才能消费得起。而穷人和大多数的普通人,因为购买力低,只能流向城市外围。 “穷人包围富人”,目前已经成为城市中一道无形的另类景观。

  那么,很显然,时下我们提倡的贫富混居就是要打破城市规划和制度安排方面这种“穷人包围富人”的框框束缚,打通各阶层分割的界限,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和活力——譬如在一些城市中心区域,能不能以政府划拨土地的方式、规划出一片、几片限价房小区来?同时,廉租房不建在郊区而建在市中心行不行?在欧美一些国家,马路对面是富人区,马路这边则是普通住宅,这种情况比比皆是,我们能不能做到?当然,这涉及到一个土地资源价格协调和地方政府的利益问题,可能落实起来难度很大。

  实际上,广泛意义上的“贫富混居”在操作中变成了“贫富共住”,也从一个侧面反衬出,真正的贫富混居,牵扯到一个城市的长远规划,牵扯到地方经济发展的GDP,牵扯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并不是穷人和富人乐意不乐意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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