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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工伤认定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15-12-28 18:00:48
认定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申请的,可以不提供);

4.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证明或者判决书;

2.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申请认定因公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

3.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相关证明;

4.属于因公、因战致残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旧伤复发的,

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证明;

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行政部门按照规定出具的证明

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抢救治疗记录、病历复印件和死亡证明。

认定流程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认定地点

林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周县

曲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沿河路23

拉萨市劳动局

地址:拉萨市夺底南路附近

拉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认定时限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告知经办机构。工伤认定申请应由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遇有特殊情况,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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