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同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
1、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2、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3、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一式2份;
3、本人近6个月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注:如申请人为当年度在校应届毕业生的,应当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由学校到学校所在地报名点为本校应届毕业生集体办理报名手续。
1、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官网http://www.21wecan.com/rcpj/ksrk/cjcxzq/进行报名,考生在填报信息完成后,应将本人照片上传。(具体要求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或者小二寸照片,背景为白色,格式为jpg,照片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2、打印申报表: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请自行打印《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报表》,并妥善保管,供现场报名确认时使用。
3、修改信息:
考生可于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2月1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信息修改并保存,确保用于现场确认的申报表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4、现场确认:
考生持所打印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按照所在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申报表盖章:考生应携带申报表至所在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盖章。提交书面报名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签字后交费。
注意事项:考生在确认单上签字后,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凡未按期到所选考点或其下设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