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发放570万租房补贴

导语 近日,拉萨市向全市、区直相关单位城镇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70.08万元,1314户、1862人受益。

  据介绍,今年,拉萨市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为255元/人、17元/平方米。为了提高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发放效率,2012年度全市、区直相关单位的城镇低收入(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租赁住房补贴将由单位统一领取,再由单位发放给个人,不再接受单个家庭户前来领取。

  据了解,拉萨市领取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的困难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家庭年收入低于3万元(包含3万元),月平均收入低于650元(包含650元)的1人或2人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3平方米(包含13平方米);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满3年且实际居住,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需满1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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